海南省红十字会天来泉老年健康基金
简介:
本基金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设监事3名,并下设基金管理委员会,为本基金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本基金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发起人海南天来泉旅游不动产有限公司及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二)开展专项筹资活动;
(三)为本省65岁以上身患疾病急需救治而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贫困老年人提供医疗救助;
(四)经理事会同意,对本省范围内年龄55岁以上不到65周岁的特殊个例(曾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英模、劳模、英烈直系亲属等贫困者)实施医疗救助。
(五)经理事会同意,对本省范围内的老年人赡养和服务事迹突出并为社会广为赞誉者,给予适当的生活资助。
二、基金申请程序:
(一)申请必备资料
申请人须在完全解读《天来泉基金申报须知》的前提下,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患者身份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
2、患者填写的天来泉老年健康基金资助申请表;
3、患者在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报告;
4、农村乡镇(含)以上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县级(含)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本基金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一并报送本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 审批原则 :
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总额确定救助名额;
2、限额资助:医疗救护根据患者病况确定救助类别,一般情况每人救助不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不超过10000元。生活救助根据贫困者的生活困难情况,每人救助不超过3000元,特殊情况不超过6000元。
3、一次性救助:原则上每位申请人只安排一次救助。
三、基金救助程序:
1、审批 :本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批原则对患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报理事会审批。
2、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海南省红十字会网站进行公示。
3、治疗 :患者凭天来泉基金救助资助通知书到指定医院治疗。
四、救助款划拨
根据与指定医院签署的合作协议,本基金管理委员会按审批的救助方案,将救助款划拨至指定医院指定账户。特殊情况下,金额较小,病人不便到指定医院就医的,申请人可以现金支付形式申领。
五、生活资助程序:
被资助者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事业单位或乡镇(含)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向市县红十字会推荐的事迹材料;
(二)被资助者提供身份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
(三)被资助者填写的天来泉老年健康基金生活资助申请表;
(四)县级(含)以上红十字会对被资助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本基金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被资助人提交的资料一并报送本基金管理委员会。
(五)生活资助款一般以现金形式支付或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购买实物支付。